1.评选条件
(1)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,爱岗敬业,并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。
(2)按时缴纳会费。
(3)热心工会工作,积极支持和参与校工会及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有奉献精神。
(4)认真执行工会工作方针,积极探索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思路和方法,有创新精神。
2.名额分配办法
积极分子占会员总数的8%(四舍五入取整数),其中校级积极分子占积极分子总数的20%(四舍五入取整数),且保证每个分会每年至少有1名校级积极分子。根据《兰州交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办法及实施细则》,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校级决赛获奖教师,直接授予“校级工会积极分子”荣誉称号(不再另发奖品,不占分会名额)。
注:本办法经2020年12月17日校工会常委会研究修定